平等、参与、共享:新中国残疾人权益保障70年(全文2) {自闭症机构}
我国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平等、参与、共享”理念,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人道主义精神,培养全社会助残意识,形成关爱残疾人、关爱残疾人事业的良好社会风尚。
帮助残疾人的社会组织逐渐发展起来。2012年以来,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其中残疾人社会服务是重点领域之一。推进社会组织“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承接基层政府委托的社区公共服务和事项,完善国家对残疾人社会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帮助残疾人的社会组织数量迅速增加。截至2017年,各地民政部门共登记残疾人社会组织6200多个,其中社会组织1500多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600多个,基金会100个左右。
中国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制定特殊保护措施,保护残疾人的生命权和人身自由,保障残疾人平等享有各项公民权利。
辅助器具的供应和适配服务得到政策支持。2016年,国务院制定《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对促进辅助器具产业快速发展做出部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联合下发《关于生产组装残疾人专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对上述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降低残疾人专用用品生产成本。各地陆续制定了辅助器具补贴办法,对购买辅助器具和提供适配服务进行补贴。2018年,319.1万残疾人获得了盲杖、助视器、假肢等各类辅助器具。1996年以来,各级政府组织实施了长江新里程计划假肢服务、彩票公益金辅助器具服务等重点项目,为1500万人提供了服务。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全社会的充分尊重、关心和帮助。中国将不断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努力消除基于残疾的歧视,切实尊重和保障残疾人人权,增进残疾人福祉和自我发展能力,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发展进程、平等分享发展成果。
维护残疾人权益赢得了国际赞誉。中国在维护残疾人权益方面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得到了国际社会的积极评价。2003年,时任中国残联主席的邓朴方获得“联合国人权奖”,成为历史上第一位获此殊荣的中国残疾人。2012年,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获得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亚太残疾人权利领袖奖。2016年,中国举行了纪念《残疾人权利公约》通过十周年的会议。时任联合国秘书长的潘基文出席了大会,并对中国残疾人的人权保护给予了高度评价。
积极开展残疾人事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残疾人事业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国际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进步。
主动承担国际责任。中国积极向联合国、有关国际残疾人组织和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资金、技术和物资支持,向埃塞俄比亚、布隆迪、蒙古等10多个国家捐赠残疾人辅助器具,向东南亚海啸受灾国捐赠救灾资金和物资,向残疾人进行定向捐赠,向国际残奥委会发展基金捐款,为亚太经合组织成员经济体和非洲国家残疾人提供能力建设培训。2016年,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出任国际康复会主席。建立国际康复会非洲基金和国际康复会全球残疾发展基金。
无障碍环境建设形成规范体系。自1989年《城市道路和残疾人建筑设计规范(试行)》颁布实施以来,中国先后制定了《无障碍设计规范》、《无障碍设施验收维护规范》等国家标准。发布了《城市公共交通设施无障碍设计导则》、《标志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等国家标准。民航、铁路、工业和信息化、教育、银行等国家主管部门。制定并实施了民用机场旅客航站楼区域、铁路客运站、网站和通信终端、特殊教育学校、银行等行业的无障碍建设标准。2012年,国务院颁布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党的十八大以来,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呈现明显增长趋势。截至2018年,全国各省、地(市)、县制定了无障碍环境和管理的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475件。
中国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和辅助器具供应与适配服务,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不断加大支持力度。
残疾人的精神和贡献受到社会的赞扬。残疾人积极参与国家建设,努力实现自身价值,为社会做出贡献。他们涌现出一大批自强不息的先进人物,先后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等称号。国家和地方政府表彰了一大批残疾人自强模范,授予他们“自强模范”、“助残先进个人”、“助残先进集体”等称号。召开6次全国自强模范和先进表彰大会,表彰919名“全国自强模范”、1117名“全国先进残疾人集体”、“全国先进残疾人个人”。
立法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法律法规对反歧视和合理便利做出了具体规定。200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员工不得歧视残疾人。200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明确了反歧视原则: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2010年以来,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残疾预防和康复条例》、《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办法》、《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版、《残疾人就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加了非歧视内容,对非歧视作出了具体规定。
积极推动国际残疾人事务的发展。中国是制定《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积极倡导者和参与者,推动将残疾事务纳入2030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推动在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中国-东盟博览会等框架下建立残疾事务合作机制。,积极开展一带一路残疾人领域的合作。在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以下简称“联合国亚太经社会”)的支持下,它发起了亚太残疾人十年。与亚太经社会共同主办了2013-2022年亚洲及太平洋残疾人十年中期审查高级别政府间会议,并通过了《北京宣言和行动计划》。举办亚欧会议(ASEM)残疾人合作和全球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大会。积极参与和承办与残疾人有关的国际研讨会和会议、国际残疾人艺术节、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多次参加国际残奥会。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新征程中 中国将把维护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繁荣作为重要使命和目标,努力开创新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重点区域无障碍建设积极推进。到2035年,启动无障碍出行服务体系建设,交通运输部将在客运枢纽、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码头、地铁站等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城市公共汽车、有轨电车、地铁的设计和使用标准中增加无障碍要求。各地积极推广应用无障碍客运车辆,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设置老弱病残专座,使用低地板公交车和无障碍出租车。大多数城市公交车都配备了车载屏幕和语音报站系统,一些城市公交车还配备了车载导盲系统。许多省份的客运设施无障碍建设率达到100%。铁路部门为3400多列动车组列车设置了残疾人专用座位,允许盲人携带导盲犬上车。银行机构改造了轮椅坡道和盲道,配备了语音呼叫系统、呼叫显示等设备,设置了无障碍厕所和无障碍停车位。邮政部门为重度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快递行业为聋哑客户提供短信服务,盲人书籍免费寄送。完善诉讼无障碍设施和服务。大力推进法院接待场所和审判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方便残疾人参与诉讼。积极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环境建设,根据案件情况允许相关辅助人员和陪同人员陪同残疾当事人出庭。
残疾人体育事业蓬勃发展。残疾人健身体育、康复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2011年启动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提升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自2011年以来,体育总局支持中国残联培训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截至2017年,共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10.4万人。各级政府和组织加大资金投入,为各类残疾人开辟日常运动场地。2017年,有9053个残疾人文化体育场馆。成功举办上海特奥会、北京残奥会和广州亚残运会,成功申办2022年冬残奥会;参加了9届夏季残奥会,共有1337名运动员参加,共获得433枚金牌、339枚银牌和250枚铜牌,打破261项世界纪录,实现4连冠。以55名运动员参加第四届冬残奥会,并在2018年平昌冬残奥会上实现冬季项目零金牌的突破。积极参加国际奥运会和聋人特奥会。
认真履行条约义务。中国认真履行作为《残疾人权利公约》缔约国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残疾人权利公约》的规定,2010年提交了第一次执行情况报告,该报告由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审查,2018年提交了第二次和第三次合并执行情况报告。中国是《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及其他核心人权公约的缔约国,公约所界定的残疾人权利得到普遍尊重和保障。中国还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残疾人职业康复和就业公约》,并于2015年提交了最新履约报告。
助残的社会风尚基本形成。中国政府网站开设残疾人信息和服务专栏,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报道残疾人的生活和事务,促进尊重残疾人的尊严和权利,消除对残疾人的偏见和歧视,形成理解、尊重和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自1991年设立全国助残日(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以来,已举办了29届全国助残日。每年都会举办“带蜗牛散步”等一系列公益活动,各种公益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为残疾儿童开展各种公益活动。举办残疾人运动会、文艺演出、职业技能竞赛等大型活动。,展现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开展百家图书馆、百家媒体、百家博物馆、百家出版社等助残文化公益活动,提升全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注。在中小学生中开展“红领巾手拉手助残”行动;在大学生和青少年中开展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中国残疾人志愿者协会成立,旨在整合社会力量,促进残疾人志愿服务。
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由点及面有序推进。“十五”期间,12个城市开展了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活动;“十一五”期间,创建活动扩大到100个城市;“十二五”期间,50个市县入选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市县,143个市县入选全国创建无障碍建设市县。2015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等部门发布《关于加强村镇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无障碍环境从城市向农村发展。创建城市、县城、村镇无障碍环境。截至2018年,全国所有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都开展了无障碍建设城市创建工作,1702个市县开展了无障碍建设;在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75%的出入口、40%的服务柜台和30%的厕所进行了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政府加快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进程。2016年至2018年,共改造残疾人家庭298.6万户。
信息无障碍建设步伐加快。制定信息无障碍国家技术标准,推进政务和公共服务网站信息无障碍建设。加强信息无障碍标准体系建设,发布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为残疾人使用信息通信设备、获取互联网信息、操作辅助器具提供有效的标准支持。推进我国政府网站信息无障碍建设。截至2018年,500多个政府单位完成了信息无障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3万多个政府和公共服务网站实现了无障碍服务。手语和盲文的标准化和推广是一项国家义务。《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和《国家语言文字改革“十三五”发展规划》将手语和盲文纳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总体规划。2018年,《国家通用手语词汇》和《国家通用盲文方案》正式颁布实施。全国人大等重大会议直播辅以手语播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和部分地方电视台在重要节目中辅以手语播报服务。截至2018年,省、地市级电视台有电视手语节目295个,广播电台有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230个,省、地(市)、县三级公共图书馆有盲文和盲文有声阅览室1124个。对残疾人信息消费给予优惠或补贴。中国残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支持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信息消费的指导意见》,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对特定人群提供资费优惠,引导大型互联网企业为从事互联网行业的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提供技能培训、运营管理、信息共享等方面的便利。互联网公司也在改善残疾人网购体验、开放信息无障碍技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提供了一系列服务。
残疾人的人身权利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了残疾人的人身权利,依法惩处虐待、遗弃和故意伤害残疾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全面具体地规定了残疾人的人身权利和保护措施。
加大对侵犯残疾人人身自由犯罪的打击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残疾人劳动。为了有效保护残疾人的人身自由和安全,刑法修正案(六)增加了强迫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负有监护、照顾残疾人责任的人虐待残疾人,情节恶劣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条款。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出台《关于在检察工作中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强迫精神残疾人劳动、拐卖残疾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开展整治聋哑青少年强迫、诱骗未成年残疾人乞讨和强迫、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专项行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在审判执行中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惩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犯罪,有效保护了残疾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仍不平衡、不充分,落后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与他们对美好生活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反对基于残疾的歧视需要长期努力。全面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全面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任重道远。
残疾人的个人行动能力得到改善。公安部不断放宽残疾人申请驾驶条件,已有27.9万名肢体和听力残疾人申请驾驶。《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办法》要求,承运人、机场、机场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为具备飞行条件的残疾人免费提供上下机所需的移动辅助设备。每列火车都为残疾乘客保留特别票。盲人可以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制定导盲犬国家标准。积极发展网络和电话预约出租汽车服务,方便残疾人乘车出行。
残疾人文化事业蓬勃发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三五”规划》纳入残疾人文化服务,将残疾人文化事业纳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各地采取措施,确保残疾人能够无障碍地获得文化产品和服务,享受电视、电影和戏剧等文化作品。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残联多年来一直在中国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2018年,超过120万残疾人参与了这项活动。各类残疾人艺术团体发展迅速。中国现有残疾人艺术团体283个,残疾人文化艺术从业人员近30万人。“共享芬芳,共建小康”公益巡回展开展三年来,已有超过17万人参与。全国残疾人艺术展每四年举办一次。截至2017年,已举办9届,每届均有超过10万残疾人参与。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曾出访100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交流演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指定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平艺术家”。《千手观音》这个节目世界闻名。2011年至2018年,中央财政投资近1200万元,在城市社区实施“残疾人文化进社区”工程,为社区设立“残疾人书架”,配备文化活动设施。在“农家书屋”项目中,为残疾人服务的图书被列入采购清单。实施文化融入残疾人家庭“五个一工程”,支持10万个中西部地区和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每年读一本书、看一部电影、游一次园、看一次展、参加一次文化活动。建设多功能中国盲文图书馆,组织实施盲人数字化阅读推广工程。
及时调整相关机制,保障残疾人人身自由。取消收容遣送制度,对包括残疾人在内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自愿救助;废除对麻风病人严格隔离的做法,让他们回归家庭和社区;实施“中央补助地方管理治疗重性精神障碍项目”,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登记报告、治疗救助、随访服务已覆盖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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