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第六医院郭延庆:言语行为:说话者与听者之间的舞蹈(七) 《自闭症孩子》
4.如果用一种行为来描述自己,也就是对行为本身的行为反应,比如“我在开窗”,说话人开窗的行为和说话人“我在开窗”的言语行为,对听话人来说都是一种外部刺激(公共刺激,分别以听和看的方式存在),对说话人自己来说也是同样的外部刺激。然而,说话人描述自己行为的言语行为并不总是能被言语社区所强化。反之,甚至可能受到惩罚。因此,说话人描述自己行为的言语行为在听话人眼中可能会消失或淡化,但对说话人来说,却不尽然。他开窗行为的刺激可能仍然强到足以触发描述该行为的“言语行为”。只是在这个时候,他的“言语行为”就变成了只有说话者自己感受到的东西。
斯金纳进一步举例说明,这就像一个盲人通过触觉(内部刺激)感知一个物品(外部刺激),而他的老师通过视觉(内部刺激)感知同一个物品(外部刺激)。结合戏仿,教盲人给物品命名,强化这个名称的言语行为,是一个道理。这里的关键环节是触觉刺激和视觉刺激(都属于内部刺激)是相当相似的。
2.第二种方法是利用对内部刺激的平行反应,内部刺激通常是听众和言语社区的外部刺激(公共刺激)。比如牙疼(这种内部刺激)不仅会触发“我牙疼”的言语行为,还会经常触发“用手捂住牙齿的脸颊”、“皱眉等特定面部表情”或者“特定时间序列的呻吟”等等。当言语社区看到这些外部行为反应(外界刺激)时,总能有效而恰当地强化说话者“我牙疼”的言语行为。
与人际世界的接触,对方(听者)的一言一行,虽然不像事物那样恒定,但也是客观可观察、可记忆的。说话人的听、模仿、读、写的来源也可以追溯。
3.第三种方式是用隐喻或替代来“延伸能指”,完全绕过内部刺激。如抑郁情绪(压抑、几何)、情绪激越(不整合的兴奋和激动状态、紧张)、狂喜(时机和几何)等言语行为,大概取的是某种内部刺激和外部刺激在几何、时机和强度上相似(或经常伴随)的一种比较(或替代)言语参照的意义。通过这种延伸的指称行为,听者不必获得内部刺激本身,也可以表达他/她对受刺激的说话者行为的感受、差异和失望(只是,听者对这种言语行为的反应没有那么确切的把握来给予反馈)。
在行为科学中,刺激代表了世界上的一切(包括行为前后的事件和行为本身的事件)。
1.外(公)刺激通常伴有内(私)刺激:牙痛是一种内刺激(疼痛刺激),但牙齿和牙龈的病变(肿、红、蛀牙、牙龈)是外(公)刺激(能被他人感知的刺激因素)通常伴有疼痛刺激(内刺激、私刺激)。这种外部刺激(公共刺激)可以被言语社区用来强化内部刺激(私人刺激)所激发的言语行为。
在与物理世界的接触中,虽然对著名事物的“言语指称”行为很难做到客观准确,但毕竟说话人和听话人在同一个物理世界,说话人有指称,听话人有回应。差异、相似和对立都可以是直观的和不言自明的,因为与一个共同的第三方(外部刺激)接触,或者可以在重复接触后打印出来。
严格来说,所有的感觉都是内部刺激(视觉、触觉、嗅觉、嗅觉和本体感受)。我们经常把视觉误认为是外部刺激,因为我们都能看见。对于一个看不见的人来说,看见的体验只能是观看者的内在刺激,但他可以触摸到一个外部刺激,就像能看见的人认识一个外部刺激一样。所有这些“知识”都需要言语群体的教育(强化)才能获得(因而是一种特殊的言语行为)。
在这里,我们需要知道三种刺激的区别:外部刺激(物体),它引起内部刺激(触觉和视觉)的变化,意识是一种言语行为反应(命名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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