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约》第18条第13课:迁徙自由和国籍 {高功能自闭症}
《公约》规定,如果这些程序令我们,例如弱智人士,不能顺利申请,是谁的错?是移民局的错。每个缔约国的移民管理部门都有义务使其完整的申请流程适应我们的申请人,如年轻、智障和年老。应该有各种措施来支持这些申请人。有各种措施来促进,而不是一刀切。因为你没有这个能力,因为你不会填表,因为你不明白你口头询问的意思,盖个拒绝章。这是不可能的。国家规定,在这些获得相应件、申请相应资格的程序中,在移民程序中,要保我们的智障伴侣能够适应这个程序。
“(四)未因残疾被任意剥夺或者剥夺入境权利的。”注意他说的是入境,还有一个词叫母国。你是持有某国护照的人,比如新西兰护照。你是新西兰公民。现在你说你想回新西兰。新西兰说:“虽然你是新西兰公民,但我现在不会让你入境。”
(三)可以自由离开任何国家,包括自己的国家我们有人称之为退出限制吗?会有的。但是总的来说,在你自己的国家,从自由出发的角度,最起码在中国,这些权利是有保障的。
这些家庭出国并不想放弃国籍,但是他们有一个路径选择,就是出去的目的是为了给孩子治病,让孩子更好的康复。
现在问题来了:我们国家的政策管理部门能不能说不允许申请中国国籍,首先说不允许所有来自非洲的人?首先,人们不能凭直觉来判断这一点。这叫种族歧视,肯定不能接受。
那么如果我把这个做好了,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他会对移民政策做些什么?划清界限是他的政策,移民没那么容易。世界上还有很多国家的医疗康复各方面,包括经济发展,包括就业机会都很差。它允许你移民,你带孩子也没问题。问题是,我们也不去。
这样的条款在国际上作为公约执行,会形成什么样的良好局面?为了家庭成员的健康,一个人可以选择他的居住国,他的居住地,他的文化和交流方式。这样,迁徙自由的权利就不会限制人,因为你有障碍,无论你出生在哪个国家,你都可以老老实实地呆在那里。你走到哪里都是负担,到我国家来花钱。
这些孩子有的,多年以后,回来找亲生父母寻亲。但其实知道自己父母是谁,能找到亲人的人并不多。因为在第一个环节开始的时候,如果他是一个弃婴,你是找不到这个弃婴是谁的。这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它被称为尽可能多地了解你的父母。
如果你把它理解为一种负担,不管是家庭负担还是社会负担,如果你从这个角度去理解,那么他就和别人不平等。如果不平等,就不符合我们所说的联合国残疾人人权公约。所以我们要从根源上认定,智障人士、残疾人移民后,不是家庭、社会、国家的负担。他能为那个家庭,那个社会,那个国家做贡献,他在社会上有自己的价值。
它会把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包括科技等综合因素放到国家治理这样一个问题上。过去我们穷的时候,这种问题谁都不愿意来。但是当我们展现出在全世界发展的能力,成为国民生产总值世界第二的时候,你的移民管理问题自然就来了。
那么乔布斯是什么时候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的呢?已经很晚了,他的父母甚至不知道乔布斯是他的孩子。所以,了解父母是一件人道的事情。这些孩子很多都是回来寻亲的。但在每种情况下肯定是不一样的。有的经过寻找找到了自己的根,知道自己从哪里来,知道自己出生的故事,知道自己祖先的故事,有一种联系的感觉。有些人觉得自己抛弃了我,为什么还要回到你身边?包括乔布斯对生父的感情,其实这种感情一直没有解决。
在东南亚,有多少人想搬到广西和云南?第一,地域形势逼近,其整体医疗水平、生活机会、就业机会都远高于其母国。同样的,内蒙古东北沿线的这些国家,有多少其他国家的人想在东北生活生活?想加入中国国籍?因为我们整体的经济发展水平,医疗,康复都远远高于相关国家。就蒙内边界而言,你会发现生活质量和康复能力差距很大。
苹果公司的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和他的生父直到去世都不知道史蒂夫·乔布斯是他的儿子。因为他和当时的女友把孩子交给了乔布斯的养父母。
在我们的印象中,北欧、瑞典等世界上福利最好的国家可以移民吗?当一个国家实现了非常高的福利,这个国家会发生什么?在移民问题上,在自由移民问题上会有一个保守的状态。因为太多人想分蛋糕,太多人想用我们的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
所以我们要理解这个国籍问题。第二,我们要看它是什么,这是每个公民的权利。选择在哪个国家生活,在哪个国家生活,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且我们说未来,在目前很多人的心目中,大家都是世界公民,去哪里都是自己的选择。你可以从孩子健康的角度,也可以从你专业研究和求职的各方面来做这个判断。
第二个,其实大家都觉得离我太近了。但因为太过接近,很可能会超级抽象。以上是这两篇文章会带给大家的感受。
这些政策的结果是,这个行业很可能在一瞬间或者一个月内消失,可能性很大。诚然,政策正朝着这个方向发展。
美国是世界上自闭症研究和康复最专业的国家。这些家长带着孩子去美国看病。现在你听疫情新闻,有一个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就是报告疫情数据的时候那个,其实是在研究自闭症。这所学校也是世界上最好的。它不仅是流行病最好的学校,也是自闭症研究最权威的医院之一。
所以肯定是有出生的,第二就是你要在他出生的时候区分他是谁。叫什么名字?名字是区分这个人和那个人的标签。所以你要有名字,你要和别人区分开来,形成一个“你就是你”的过程,这是法律确认的。所以说名字吧。
生命一出生,得到这个出生其实就是国家保护的建立。你的命签了以后,你就是医疗系统,也就是医保系统,公安系统的一个个体。只要这个人登记了,就应该受到国家的保护。那是什么呢?他是你的国籍。
今天给大家介绍的这两个条款,对于很多伙伴来说,可能感觉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第一,迁徙这个词本身就很少见。第二,迁徙自由这个词。作为非法人,我们很少看到迁徙自由这个词。这是第一点。
再来看另一类。这些国外的康复治疗师,或者来自台湾省的康复治疗师,进入了中国。进入内地后,他们提供的服务质量很高,相应的成本也很高。所以,我们会发现现在很大一部分自闭症家庭,就是移民了,早走了。过了七八年,有人开始回归。为什么会反流?我们甚至会看到很多出国的人,第二代第三代在美国,在德国第三代发现自闭症,然后第二代直接带着第三代回来,加入中国国籍,放弃德国国籍和英国国籍。为什么?为了孩子们。
所以在这里,我们判断这部分国家和这部分边境都是符合政策的。目前在中国,我们在出入境的政策管理上,自由离开是没有问题的。
政治正确是讲我们民族问题,就是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性别问题;残疾,残疾,残疾问题。一旦这些观念可以判断为官员的公开言论和行为中有这种倾向,那公务员就完了。因为他没有平等的对待每一个想和他合作的人,所有的国家,一方面在观念上应该被公约消灭,都是一致的,人权是平等的,人人生而平等。无论他的肤色,无论他的年龄,无论他的性取向,无论他是否能独立行走或思维顺畅,所有人都是平等的。
全面意味着它有27项基本权利的保障。当然,总是强调,也有学者解读为30。然后会有我们所说的从胎儿到死亡的全生命周期保护。
你从出生就应该有取名字的权利。也就是说,你生来就有姓名权。想注册的时候可以不注册名字吗?只要正常注册,就会有。但是有一种孩子没有名字。因为残疾而被遗弃的孩子。
这是2021年10月27日安迪小宇宙APP直播讲座的内容——《公约》第十三课第十八条,迁徙自由与国籍,经授权记录、整理、发布。音频识别:耿新宇,编辑整理:江天一,文字校对:嘉阳妈妈,排版:李嘉阳。
因此,我们必须打开思维去思考自由迁徙的本质。本质上是液体,从高到低流动。所有的流量和所有的能量最终都必须守恒,并通过流量保持动态平衡。
我们换个角度吧。众所周知,广州生活着大量来自非洲的黑皮肤伴侣。请问我们中国公民对来自非洲的伙伴友好吗?中国不是典型的移民国家,但是我们会看到很多外国人在广州生活,这是历史传统。
第二,如果符合申请长期居留的条件,也就是所谓的绿卡,也应该在相关部分做出不歧视的规定。第三部分当你符合申请国籍的条件时,你不能因为我们所说的老年痴呆症或自闭症而拒绝申请或授予国籍。这些不可能是理由。
所以,国籍的问题,涉及到福利政策和国运,就是你的国家强不强,国家能不能留住人才,国籍的问题是一个风向标。出入境管理和移民管理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内部事务。注意,是内部事务。不要把移民管制当成外交,那一定是内政。画的是什么?事关国界,事关我在乎的人。当每个国家都执行公约的时候,就会变成,我希望我的孩子有更好的恢复,我希望我的孩子有更好的教育,我希望我的孩子将来有最专业的机构为他的日常生活服务,这样我就可以有移民的权利。这叫自由迁徙。
和我们有关系吗?现在在中国,自闭症的发展其实很蓬勃。是最近五六年。下一阶段,这种繁荣也将面临市场管理,即政府可能会介入其中。比如,政府的政策是,以后的康复必须是医疗康复,不具备医疗康复资质、医师或护士资质和身份的人不得从事康复工作。只要国家出这个政策,所有的康复都由社保覆盖,长期护理保险就会实施。
中国已经经历了五到六年的发展,目前我们国家年轻人的恢复情况成长的非常好。竞争很激烈。因为竞争,吸引了很多人才。现在在家,现在在市场上竞争。仅仅是中医吗?
(一)取得和变更国籍的权利,国籍不得任意剥夺或者因残疾而被剥夺如果一个自闭症儿童跟随家人申请入籍新西兰,新西兰政府不能因为孩子之前有自闭症的医学诊断而拒绝入籍。
然后是中国的下一个问题。你出生后会做什么?户口本户口本是你真实的国籍,说明你是中国人。你有户口本就是你的国籍。知道国籍后,会有外事需求,比如出国,才有护照。护照提供什么?提供国家保护?这是我国家的一个人。如果你侵犯了他,你就侵犯了我国的主权。我们有保护措施。什么领事保护出来。
所以,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则就是,你必须生活在你的出生地,让你的出生地为你承担负担。迁徙自由权打破了这一逻辑。因为只有保了行动自由的权利,才能回归到我们所说的身心残疾的人,也就是残疾人和其他人是平等的。
从公约和世界的角度,你需要做些什么?只要保持一点,就是原则一致。你开放,我也开放。你不歧视,我也不歧视。这不就是公约的价值吗?公约不是让一堆国家承认吗?大家都这么做,就没事了。
比如什么是自由离开?我申请去哪个国家旅行?有些国家叫落地签。你在这里买机票,只要在当地一落地,就可以免签或落地签进入那个国家。请问,你是在行使自由离开这个国家的权利吗?嗯,这叫出国自由。
先说《公约》第十八条的标题。自由和国籍,只是迁徙这个词,包括迁徙自由这个词。我在各地给大家讲公约的时候,能完整读出迁徙这个词的伙伴并不多。
请注意,只要有签管理、边境管理、出入境管理,你都要按照我们现在说的迁徙自由的条款来处理。这是我们国家的特色。但是你从黑龙江到海南的旅行只是一个旅游行为,这个行为是没有问题的。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第一部分。
所以又有一种说法,叫“包括我们自己的国家”在它之后。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甚至有些国家也不同意普通公民出入境。以朝鲜为例。朝鲜是想来中国就同意来中国,还是想过境就同意来长春,然后走一走就回去了?你不能。也就是有些国家有。
第二部分,刚才那句话,叫自由选择居住地。居住地的选择是什么?那不是我住的地方吗?尤其是涉及到居住,不是短期居住的问题。我要去海南三亚出差三五天,住酒店。我选择居住地有什么问题?
在一个国家范围内,第一种叫做你的自然自由。这就是国界的作用。如果你在自己的国家旅行,你可以免签。这叫国境内旅游行为。这种旅游行为是你的权利。
假设这些BCBA中有一半不是中国籍的。因为他们在国外长大,在国外控股,却想在中国做生意。这些人才也在中国,为中国的智障人士提供服务。素质,康复老师的水平,其实和美国是一样的。
那么这件事和我们有关系吗?当然,有精神障碍的中国家庭,我父母和我配偶都生活在海外,然后我们申请团聚签。全家团聚,或者我的孩子也在。老人是老年痴呆症,70多岁了,想去找孩子。新西兰当地的签管理部门,首先不能因为我们有老年痴呆症或者我更小的孩子有自闭症而拒绝我的签申请。是不允许的。这是第一点。
还有一种。比如刚才,旅游就是一种商务谈判。我想参观欧洲市场,或者我想从欧洲市场购买一批餐具。我想回国做代理,把它卖出去。我离开中国飞到德国,然后签了所有的寄售合同,我回来卖。其实这样的商业部分,自由出境是没问题的。
当然,这里也谈到一个有趣的事情,就是限制自由,或者说限制出入境。其实你从事的是另外一种职业。从国家安全的角度来说,你从事的工作是一些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在特定的阶段和特定的时间,他需要一些特别的许可才能离开这个国家。
所以人权的价值和重要性就是从根源上确认这种存在。因此,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单独限制残疾人移民。当它作为惯例出现时。这是什么意思?这意味着所有缔约国都必须这样做。不管你怎么想,也许一个官员会有各种歧视的看法。在我心目中,女人不如男人,黑人不如白人,残疾人不如健全人。假设他满脑子都是这些东西。假设他是移民官员。如果你这样认为,你就有思想自由。但有一点:你不能表现出来,更不能去做。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叫政治正确。
“(2)不因残疾而被剥夺获得、拥有和使用国籍件或其他身份件的能力,或使用相关程序的能力,例如移民程序,这可能是便利行使迁徙自由权所必需的;”你想移民,你想申请,你想在美国长期居住,你需要能够在新西兰长期居住。这个程序不容易处理。人家不歧视我们,但是我们该办的手续你走不下来,你办不到。那不影响真正的移民吗?
至于我们的合作伙伴,就像刚才介绍的,你会觉得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吗?有关系吗?我们往下看。其实精神障碍领域的整个服务关系是非常复杂的。大家都觉得这是为了康复,康复就够了?没那么简单。
这是我们说好的。只有通过公约做出这样的约定之后,你才会发现,如果所有国家都不能因为残疾而禁止移民,一方面是政治正确,另一方面会不会达到一个动态的均衡?人的自由迁徙会形成一种流动。为什么80年代初我们没有所谓的移民问题?当时想申请中国国籍的人不多。那时候是留学潮,留学的人很多。
他被抛弃了。他的父母给他起了什么名字?他出生时一定没有登记。我确定我被抛弃的时候还没出生。这个时候,如果弃婴的收养手续完备,比如入住孤儿院,或者像我们说的被一些慈善组织收养,那么收养就是为了抚养而采取的,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养子。我们民办福利院养了这个孩子,前三四年他大概还没出生。就是我们很多慈善机构和民间福利组织认为这是好事,但是当你把孩子养了好几年,你不去公安部门报案,这个孩子在我们的法律概念里是不存在的。这涉及到大量的残疾儿童。
“二。残疾儿童出生后应立即进行登记,他们应享有姓名权、获得国籍的权利以及尽可能了解其父母并得到父母照顾的权利。”这不就是行动自由吗?你有没有想过,出生后的出生是怎样的?那是你的国籍。出生解决的问题一方面是小的是什么时候出生的?记录这一次。第二部分是为了实这一点。当你得到它时,你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员。
大家好,我是安迪,欢迎来到心理圈。我们今天学习的是习俗。作为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它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我们也告诉过你,《公约》在保护精神残疾者的权利方面为他们提供了全面和终身的保护。
如果我现在想从北京到香港长期居住,为什么还要加上“长期”居留?短期签被称为旅游签或商务签。而长期居留的签是出入境管理中的另一种签,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绿卡。这个绿卡就是我们所说的长期居留的先决条件。
首先,迁徙自由这个词指的是跨国的。不越界不入境的不算。这是第一次澄清。刚才我爸妈说,我从黑龙江搬到海南叫什么名字?
所以在当下,在分析这篇文章的时候,要理解孩子的康复,理解智障人士未来的就业支持。放大到宏观层面,就是要考虑一个国家的内政外交。
至于那个,涉及到一些被限制出境的人,这里肯定有特别的说明,特别的行政处罚。或者他有特殊的工作身份,比如公务员。我们普通公民会没事的。
第二件事是孩子出生后交给别人。孩子连亲生父母是谁都不知道。还有一种,其实就是所谓的亲戚间收养,就是过去收养孩子。如果这些形式涉及到残疾儿童,那就有一个关键问题:残疾儿童其实是需要照顾的。也就是他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最重要的一个因素是,在他的早期生活中,残疾儿童应该得到父母更好的照顾。所以从法律上讲,在我们的《残疾人权利公约》中,知道父母及其照顾的权利是残疾儿童出生后应该拥有的一项重要权利。
这将导致挤占我国公民享有的相关资源。我们的公民康复资源不够。为什么他们要对外国人开放?这个外国人很可能会长期居住,以后很可能会申请入籍。为什么一定要接受他?这是国家从管理角度的思考。
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回原籍,也就是你护照所在的国家,你户籍所在的国家。因为你坐在轮椅上,或者因为你有精神障碍,所以不允许你进入。在任何一个国家,现在都不允许通过公约。这对我们来说其实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你不能说,作为一个残疾人,或者作为一个智障,我出去治疗了,或者我出去旅游了,我出国了。等你出了国,再回到自己的国家,自己的国家会说:“你终于出去了,不要再进来了。”这样的行为是被禁止的,也是绝对不允许的。
但也有人说你是合法来的,但你的目的不纯。即移民倾向极高。本来你说你入境是为了学习或者经商,但是我判断你入境后很可能并不是真的想要就业,而应该是以研究学习为目的。有可能你是来这里结婚的,结婚后申请了长期居留。
名字在中国也很特别:因为在这些福利院长大的孩子有两个名字。政党还是国家。我们看到的“党XX”“国XX”大概都是孤儿吧。这是国家一直以来对一个在福利院长大的孩子的命名策略。所以你会看到福利院的孩子的姓氏,很多都是一样的。
这个移民部会有这样的措施。但是你会看到像新西兰这样福利更好的国家。全世界有大量的人想去新西兰享受福利。他申请移民的目的是什么?就是我的孩子在那里可以有更好的福利,或者我的父母可以有更好的福利。在这种情况下,他此行的目的并不简单。所有对移民的管制,因为你想得到治疗,也因为相应的残疾,你想来找我使用终身康复制度。
还有一点需要明确的是:自由移民不仅仅是向外移民。中国现在的情况其实是大量的人在回流。有人可能会说,这些人怎么能走呢?正常。那么我们最重要的目标是什么呢?是为了让国内的建设更好,完善国内的康复环境、支持策略和支持系统。也许一大批已经在海外的合作伙伴会回来。这难道不是我们构建这个生命共同体和生存共同体的必要目标和价值吗?所以让我们放轻松。没什么大不了的。
所以在这个过程中,这个权利的保护,到了我们老百姓身上,还是挺好的。但是因为你的职业身份,因为你的法律地位,因为你之前的一些工作的性质,可能会有一些变化。
这关乎国籍,关乎一个人对法律地位的完全确认。下面这篇文章,并且尽可能的享受了解父母的权利,得到父母的关爱。为什么要尽可能多的了解父母?这不是残疾人的事吗?即有多少身心障碍者,就有多少残疾人。如果他们是弃婴,他们不知道他们的父母是谁。这些弃婴可能被外国人收养。
迁徙自由更多的是和移民有关。这个18条更多的是和移民有关。说到移民,我们很多伙伴会想,中国是移民国家吗?我们有移民问题吗?大家都不太了解。所以可能要花些功夫去解释,然后才会澄清一些误解。而且,本文将更有利于我们从全面理解残疾人权利的角度进行思考。
你知道现在什么是潮流吗?很多美国和加拿大的第一代移民,他们的第二代在国外长大,边工作边回国。甚至有大量的人重新申请中国国籍。他的父母,在他出生的时候,已经是美国国籍,所以他想改变中国国籍。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会看到当时有很多人出门。所以这个时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对于这个允许移民的签约国,它会有什么样的判断?是一般的移民局,一般的签官,判断你来找我是怕非法移民。所谓非法移民,就是跨境移民。
几年前,尤其是针对幼儿的服务不发达的时候,中国有大量的家长。当时大概10%的家长,他们选择了什么?由于国内没有好的机构,也没有特别强的专业机构,所以听说新西兰社会福利好,就举家搬到了新西兰。
这就是问题所在。可以以残疾为由拒绝吗?《公约》现在明确规定,不允许以残疾为由拒绝。我是来看病的,期待在这里康复。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你可以因为其他原因拒绝我,但只能因为残疾。所以这是公约的重要性之一。而这个条款,因为涉及到外国人的管理和一个国家的移民政策,是一件很有挑战性的事情。
出于这些目的,移民局官员和整个移民局都会认为这部分不好,这不是我们国家在移民管理上需要的。这就涉及到结婚的可能性,或者说申请长期绿卡的目的。这个国家处于戒备状态。
比如我无论是在台湾省演讲还是去德国,都会涉及到自己预定行程。只要有合法的当地签,至于具体时间然后什么时候进出,这些部分都是相当自由的。
第二部分是后来为了区分,不能都同姓,再后来,取姓都用生日。马出生于,牛出生于。有些年,没办法命名的时候,就取了郭姓,然后姓党。这样,我在名字之间做了一些区分。我们许多被社会抛弃的人只有在出生时才有他们真正的身份。
如果我想移民,比如我想去新西兰,我该怎么做?申请新西兰永久居留,需要待在移民监狱。你什么意思?在新西兰居住半年以上才可以申请长期居留,而且要在新西兰有非常明确的住所。否则无法获得长期居留许可。都是居住地和国籍的问题。
第二个问题,所有带着自闭症孩子来中国申请中国国籍的人,我外国人管理部门都不会批准。这是不允许的。你可以用其他理由,但不能说残疾。这就是本文的重要作用。
你想想,有多少台湾省的更生人士在大陆服役?很喜欢,对吧?有多少美籍华人或直接的美国康复师在大陆经营服务?
然后我们会看到“被父母照顾的权利”。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得到父母的关爱,是我们残疾孩子的权利。所有被遗弃的孩子都一样,父母都不照顾。
"1.缔约国应承认残疾人有权自由迁徙、自由选择居住地和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享有国籍,包括确保残疾人。”从这一段,我们先确认一件事:这个所谓的迁徙自由,一定会涉及到国家,以国家为单位。以前我们跟你说迁徙自由的时候,有家长说,我住黑龙江,现在上半年和孩子住海南。这就是移民。我有这个自由从黑龙江到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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